在从前,男女结婚之前往往会现行订婚,如今也有不少地区仍然流行这样的做法。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男女之间的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妞网友咨询:
男女之间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李响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李响律师补充:
订婚,又称婚约, 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 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订婚原本与婚姻包办有相关性,但不是绝对性。
订婚通常包含以下事项:
1.双方父母见面协商订婚事宜,主要是订下黄历和男方的聘礼多少。由于各地风俗习惯和生活水平的不同,不同地区的聘礼数额并不一样。
2.订婚日到结婚还有大把的时间的,在这段时间里就是要添置两人结婚所需要的东西,具体都有什么也是在订婚之时确定的。
3.但在大多数地方,订婚已经被演化为“会亲家”。只是在结婚之间的半年以内,双方家长及直系亲属聚在一起,吃上一顿饭,目的是对孩子结婚的日期,和双方对于孩子婚姻的要求(即丑话说到前头),如果是双方家乡风俗有所差异,还要商定一个共同的迎娶方式。
李响律师结语: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其实是不要先进行订婚,只要符合了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之后才会缔结婚姻关系,然后双方成为合法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