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而耿耿于怀,之后也一直采取方法希望能够将孩子的抚养权拿过来。终于找到了好的机会能够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就会去向法院起诉。怎样确定变更抚养的管辖法院?
法妞网友咨询:
变更抚养的管辖法院应该怎样确定?
李响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李响律师补充:
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由此可知,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法律之所以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是因为离婚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审理中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感情上的一些不愿意公之于众的内容。因此,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庭一般都会允许。
李响律师结语:要是当事人在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但起诉的一方要了解清楚哪个法院对自己变更抚养权案件拥有管辖权,否则的话法院找不对,那么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