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经常认为,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是决定子女抚养的关键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观念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家庭意识到子女的健康成长并不仅仅是经济因素决定的,而是综合经济情况、生活环境、人格因素、给予子女的精神抚慰、抚养能力等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哪几方面?
李响律师解答:
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对离婚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李响律师补充: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直接将《婚姻法》中规定的“哺乳期内”变更“不满两周岁”。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中还增加了已满八周岁子女有话语权的规定,明确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正与《民法典》中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对应。超过10岁的儿童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要遵循孩子的意愿。
李响律师结语:
在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时,双方的经济条件只是法院考量的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性因素,经济条件很好,但如果不能给予子女精神层面的抚育,使子女充分得到家庭的关爱,子女同样难以身心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