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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标准是什么?
李响律师
法妞认证律师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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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而这本百科全书已经于今年的1月1日正式施行,社会生活正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为配合民法典的正式实施,最高院也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其中就包括了2020年12月第二次修正,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法典施行之后,原有的合同法废除,原本合同法规定的民间借贷问题有了一些变化。利率问题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法妞网友咨询:

民法典时代民间借贷利息计算标准是什么?

李响律师解答:

未约定利息情况:

计算标准: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利息约定不明情况:

计算标准:1.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 自然人以外借贷双方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利息约定明确情况:

计算标准:1. 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合同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 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于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李响律师补充:

逾期情况下,逾期利率:

1. 借贷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逾期利率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 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 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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